【圆明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下旬,邯郸中级法院取消原定于二十九日对法轮功学员王爱英的三审开庭,九月初,邯郸中级法院权衡之后,驳回武安法院对该案的二审判决结果,要求重新审理。王爱英案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冤案?判决屡遭驳回,武安法院还用三审吗?
十四年来,邯郸公检法系统“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一罪名给邯郸本地不少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尽管以前不断有法轮功学员上诉,但很少有退回重新审理的。王爱英案子出现这样的情况在邯郸地区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这里面究竟透露出怎么样的玄机?我们来分析一下。
案件回放:当局假借法律残害百姓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晨,河北武安法轮功学员王红亮、王爱英夫妇被武安市城关派出所及“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抄家并抢走多种私人物品和一万四千九百元现金。随后武安检察院对二人予以起诉,由武安法院刑一庭立案审理。
二零一二年二月,武安市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陈建国知法犯法,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直接宣判。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王红亮的家属打电话到刑一庭时才得知:王红亮被判刑三年,王爱英被判四年。修炼法轮功依照中国现行的法律完全是合法的,武安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枉判,王红亮夫妇当然不服,便上诉到邯郸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郸中级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退回武安法院转刑二庭重新审理。这对武安陈建国之流所谓的法官无疑是当头一棒。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下午,因为理屈加上国际社会正义营救,武安法院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将法轮功学员王红亮释放,但武安某些公检法人员仍然不肯死心,不肯为自己留一条退路,继续对王爱英构陷罪名,进行非法第二次枉判。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法院再次公然对王爱英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公诉人于卫平念完起诉书后,出示一份由武安市城关派出所人员提供的所谓五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证词”,辩护律师指出新证词证明的是当事人无罪,公诉人于卫平哑口无言,随后仓惶逃离庭审现场。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武安法院继续倒行逆施冤判王爱英三年刑期。王爱英家属再次委托北京律师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三年八中旬,邯郸法院放出消息,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在邯郸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对王爱英进行所“三审”。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邯郸中院要求中止王律师作为王爱英的辩护律师的资格,目的是逼退北京正义律师,将这个案子草草结案。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由于邯郸法轮功学员的大量揭露和海外正义力量的震慑下,邯郸法官不想当中共的替罪羊,取消原定的三审开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初,邯郸中级法院裁定,将此案再次像踢皮球一样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审理。
一审、二审都是欲加之罪
武安“六一零”、警察从王爱英家中抄走现金、光盘、电脑、塑封机、打印机、法轮功书籍本身就是非法的。一审法官陈建国在法庭上不敢让众人看这些光盘和传单的内容,对辩护律师显得十分嚣张,经常蛮横的打断正义律师的发言。难道陈建国不知道法轮功真相、不知道学员是好人吗?他肯定知道。可是他已经完全被邪党操控,利欲熏心,分不清善恶是非了。
一审王爱英被枉判四年,王洪亮冤枉三年,陈建国自以为得计,也不通知王爱英家人。有人质问陈建国为什么这么干,其就扬言是“上面”让他这样干的。二零一二年三月份,王洪亮家人打电话追问,陈建国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你们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们也可以到邯郸去找。”
那么,迫害法轮功,陈建国真的可以升官发财,从此高枕无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修炼法轮功并不违反中国的现行法律,王爱英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并没有错。武安法院没有想到,一审判决结果很快被邯郸法院驳回。但武安的那些公检法人员仍不思悔改,不想退路,继续利用二审构陷迫害王爱英。为达到目的,二审时公诉人于卫平竟然出示一份由恶警提供的五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新证词”,不可思议的是,二审法官董光辉居然采用了这个“新证词”,真是荒唐、无耻,更是罪上加罪!
十四年来,中共利用政法委和“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然后再操纵各地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中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可中共法庭从来没有指出法轮功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到底怎样破坏了法律的实施。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来去自由,和邪教毫无关系。是中共利用公检法人员在迫害民众,利用宣传媒体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直到现在,中国并没有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为×教。在法庭上,那些被中共操控的“法官”也从来没有谁能指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近些年来,随着法轮功真相和《九评》的广泛传播,大陆越来越多的公检法司系统工作人员都已知道修炼法轮功并不违法、不是犯罪,从法律上讲迫害法轮功恰恰是非法和反人类的。
邯郸法院为何取消三审把案子再次退回武安?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共连续出台《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共对公检法人员是这样说的:“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这无疑宣告中共将彻底抛弃那些追随它迫害法轮功犯下罪恶的公检法人员。其实明眼的人都知道,中共这就是在把公检法人员当作替罪羊抛出。谁都知道法轮功是冤案,那么,邯郸法官在这个敏感时期对王爱的案子进行三审,难道不应该慎重考虑吗?
王爱英案子将要三审的消息出来以后,明慧网发表文章《正告邯郸法官莫做中共替罪羊》,与此同时,邯郸法轮功学员和海外法轮功学员不停的向民众揭露,不停的给邯郸法院和检察院打真相电话予以制止,劝告邯郸法官莫做中共替罪羊,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邯郸公检法受到震慑,邯郸法官也不想担负这个历史责任怕将来被清算,所以就把三审开庭给取消了。接下来,邯郸法院又想了个“高明”办法,直接把这案子退回武安,让武安法院三审,那意思其实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这个案子跟我们邯郸法院无关,你们自己看着办,不要在再给我们找麻烦了。
武安法院现在怎么办?
中共公检法在对法轮功学员长达十四年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现在邯郸公检法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这样的事实。那么,邯郸再次把案子推回去让刑一庭三审,我们不禁要问,武安法官还没有醒悟过来了吗,武安法院还有资格、脸皮和胆量去进行三审吗?
中共因为迫害法轮功已是穷途末路,如今要将迫害法轮功的这一切罪恶划到这些被其利用的公检法人员身上,作为武安法官当替罪羊的自己居然还不晓得,真是可悲。他们也许还不知道现在法轮功已经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得到普世的公认、欢迎的事实,但他们应该知道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那些暂时侥幸逃脱的文革急先锋们最终也遭到天谴,很多人都得了心脏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终。
在邯郸,许多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遭到恶报。二零一三年邯郸地区迫害法轮功的恶首邯郸市公安局局长李桂洪在权斗中被中共踢出,随后他恶报上身,得脑出血开颅抢救,现已神志不清、光会哭。然而,恶报远不止他一人,还殃及到他的妻子得了脑血栓成为植物人,这真是一人作恶连带全家。二零一三年邯郸“六一零”恶人高飞怪病缠身之际被中共彻底抛弃,下岗成为无业游民。更可怕的天谴恶报在等着他们呢。
中共邪党暴政统治中国几十年,上逆天理,下违民心,其罪恶惊天骇世,罄竹难书,现在已到了天谴报应的时候。大审判和严惩即将到来,我们正告武安市公检法人员,只有马上撤销立案,立即释放王爱英才能将功赎罪。只有及早退出中共,抛弃邪党的操控,向全世界举证邪党迫害法轮功的证据,才是当务唯一自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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